长春市2009年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报告

201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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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长春市2009年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报告
 
        2009年以来,长春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积极支持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
本报告以2009年12月31日为统计截止日期,对长春市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现状及发展特点进行分析。
一、登记注册市场主体现状
(一)登记注册户数总量
截止到2009年末,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不含省工商局登记数)共计217091户,同比增长20.5%。其中:
内资企业(即国有、集体、股份合作制企业及其控股的公司,下同)8953户,同比下降4.7%;
私营企业40218户,同比增长14.9%;
外商投资企业1043户,同比下降10.1%;
个体工商户166035户(其中港澳居民个体户3户),同比增长23.7%;
农民专业合作社842户,同比增长98.1%。
(二)市场主体的注册资本金及出资数额
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因币种无法折算原因,不含外资企业)注册资本金合计1652.7亿元,其中企业注册资本金数额为1592.2亿元,个体户、合作社的资金数额为60.5亿元。其中:
1、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1059.3亿元,同比增长19.2%
2、私营企业注册资本金532.9亿元,同比增长22%
3、个体工商户资金数额53.9亿元,同比增长27.1%
4、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总额6.6亿元,同比增长2.7倍
登记注册的外资企业投资总额为64.6亿美元,注册资本为36.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4.1%和18.1%
    (三)各类市场主体产业分布
第一产业4915户,占登记注册市场主体总数的2.3%。其中,内资企业133户,私营企业1114户,外资企业8户,个体户3660户。
    第二产业18707户,占登记注册市场主体总数的8.6%。其中,内资企业2034户,私营企业9112户,外资企业551户,个体户7010户。
    第三产业192627户,占登记注册市场主体总数的88.7%。其中,内资企业6786户,私营企业29992户,外资企业484户,个体户155365户。
    此外,有842户合作社主要从事第一产业、兼营第二、三产业,无法在三次产业中准确归类,故单独列出。
市场主体三次产业总的构成情况,如下图表所示:
 
各类市场主体(不含合作社)三次产业构成比例
单位:户
 
类别
 
 
企业
类型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合计
户数
所占比重(%)
户数
所占比重(%)
户数
所占比重(%)
4915
2.3
18707
8.7
192627
89.1
216249
内资企业
133
1.5
2034
22.7
6786
75.8
8953
私营企业
1114
2.8
9112
22.7
29992
74.5
40218
外资企业
8
0.8
551
52.8
484
46.4
1043
个体户
3660
2.2
7010
4.2
155365
93.6
166035
 
二、登记注册市场主体发展情况
(一)2009年新登记市场主体户数及同比情况
2009年,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54654户,同比增长6.3%。其中:
内资企业新设立618户,同比下降9.4%;
私营企业新设立9591户,同比增长26.1%;
外资企业新设立137户,同比下降4.9%;
个体工商户新设立43889户,同比增长2.4%;
农民专业合作社新设立419户,同比增长3.4倍。
(二)2009年新登记市场主体的注册资本金及同比情况
2009年,长春市新登记的市场主体(因币种无法折算原因,不含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及出资额总计达181.6亿元,同比增长32.9%。其中:
新设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67.7亿元,同比增长5.1%;
新设私营企业注册资本金92.8亿元,同比增长65.7%;
新设个体工商户资金数额17.1亿元,同比增长8.9%;
新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额4.1亿元,同比增长5.8倍。
此外,新设外资企业投资总额5.9亿美元、注册资本3.7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73.5%和60.9%。
 
长春市2009年新登记市场主体同比情况对照表
单位:户,亿元
项目
类别
新设户数
同比增减
注册资本金
或出资额
同比增减
内资企业
618
-9.4%
67.7
5.1%
私营企业
9591
26.1%
92.8
65.7%
个体户
43889
2.4%
17.1
8.9%
合作社
419
340%
4.1
580%
外资企业
137
-4.9%
3.7亿美元
60.9%
 
三、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的不同特点
(一)内资企业发展变化特点
长春市目前实有的内资企业,继续呈现着所有制结构不断优化、注册资本金稳步增长、整体实力不断提升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内资企业总量进一步减少,所有制结构不断优化
2009年以来,吉林省委、省政府和长春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的部署,大力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并继续推进原有老国有企业改革收尾工作,导致我市国有、集体企业数量逐年减少。另外,少数国有、集体企业因机制不活、设备老化、工艺落后、生产成本高、债务负担沉重等原因,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被淘汰。本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非公有制企业的达152户,期末实有国有企业1294户、集体企业2392户、股份合作制企业135户,比上年同期分别减少18.5%、 17.8%和38.1%。2009年我市内资企业总数为8953户(包括联营等其他类型内资企业72户),同比下降4.7%,但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的公司却达到5060户,占内资企业总数的56.5%,同比大幅度提高了6.7个百分点,表明现代企业制度正逐步取代传统企业制度,公有制企业中的混合型经济比例不断提高,所有制结构进一步优化,展现出改革给老工业基地带来了全新变化。
 
2、行业分布极度不合理,竞争性行业所占比重较大
从行业分布情况看,在最显竞争性的批发和零售业,内资企业户数达3204户,占内资企业总数的35.8%;其次是制造业,达1392户,占内资企业总数的15.5%;第三位是金融业,达1209户,占内资企业总数的13.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614户,占内资企业总数的6.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28户,占内资企业总数的4.8%;建筑业355户,占内资企业总数的3.9%;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346户,占内资企业总数的3.9%;房地产业289户,占内资企业总数的3.2%;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54户,占内资企业总数的2.8%;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191户,占内资企业总数的2.1%;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79户,占内资企业总数的2.0%;住宿和餐饮业156户,占内资企业总数的1.7%;农、林、牧、渔业123户,占内资企业总数的1.5%;其他行业213户,占内资企业总数的2.4%。
在上述各行业中,只有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同比有所增长,批发和零售业同比有所下降,其他与上年相比,行业变化不明显,表明我市内资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相对滞后。
从各行业与去年同期对比看,以下行业出现变化:
1)竞争性行业中的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两大行业,占内资企业总数的比重,同比分别下降1.1和1.9个百分点。特别是制造业中的高污染、高耗能等落后企业(如冶金、化工等行业),因市场竞争激烈、高税负挤压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强力调整,有相当一部分被淘汰或依法关闭而退出市场。
2)现代服务业中的金融业占内资企业总数的比重,同比增长0.8个百分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第二产业中的建筑业,占内资企业总数的比重,同比各增长0.5个百分点;房地产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个行业,占内资企业总数的比重,同比分别提高0.4、0.3和0.2个百分点。
3、内资企业多集中于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比重较低
在银行、证券、非人寿保险、金融信托与管理、财务公司、典当等金融业中,银行业所占金融业的比重较2009年上半年有明显下降,其中商业银行及其他银行892户,占金融业比重为73.8%,银行业占金融业的比重下降近20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其他金融服务业发展较快。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例,2008年以前我市根本没有此类公司,而2009年一年则新设16户,明显优化了金融业结构。然而尽管如此,金融业中的其他行业仍相对滞后,发展空间较大。同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现代服务业,在内资企业中所占比重偏低,分别为4.8%、2.1%,与上年差不多。
4、内资企业虽然户数不多,但规模质量不断扩大
内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保持持续增长态势,全市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期末实有1059.3亿元,占各类市场主体出资总额的64.1%。其中国有企业注册资金95.6亿元,占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总额的9.0%;集体企业注册资金14.8亿元,占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总额的1.4%;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326.5亿元,占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总额的30.8%;其他内资公司注册资本619.9亿元,占内资企业注册资本金总额的58.5%。
2009年,内资企业户均注册资本金达到1183.2万元,同比户均净增237.8万元,同比增长25.2%。内资企业在实有户数下降的同时,注册资本金不断增加,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是新登记注册的公司起点高、规模大、实力强,注册资本额度大。2009年新登记的注册资本超过3亿元的国有控股公司达11户,其中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的法人独资的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超过20亿元;国有独资的长春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达3亿元;在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的国有独资的长春得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达5亿元;在长江路开发区注册的由市国资委控股的长春兴城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达5.8亿元
二是随着我市经济走出低谷、企稳回升、发展势头强劲,一些经营较好的企业为增强市场竞争力,不断扩大投资规模,增加注册资本。2009年,内资企业中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至1亿元的67户,同比虽然下降,但注册资本金超出1亿元的内资企业却达141户,同比增长19.7%。表明我市内资企业规模在不断扩大,实力明显增强。
5、分析各行业注吊销的企业,反映出不同的存续周期
从抽选的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10个行业的情况看,内资企业的平均存续周期多数超过2000天(5年半左右)。其中最短的出现在批发和零售业,仅为180天(6个月);最长的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及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为12308天(约33.7年)。若按各行业平均存续周期计算,生命周期最长的是建筑业,达2815天(7年半多);其次是金融业,达2490天(近7年);而生命周期最短的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只有2044天(5年半左右)。
详见下表:
              内资企业平均存续周期表
单位:天
 
注册资金
最长存续周期
最短存续周期
平均存续周期
批发和零售业
200万元以上
9530
187
2224
200--100万元
9249
180
2037
100万元以下
10310
182
2595
制造业
200万元以上
9530
194
2189
200--100万元
10198
190
2037
100万元以下
10399
182
2600
金融业
500万元以上
6708
415
2058
500--200万元
6185
547
2903
200万元以下
7251
339
2508
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200万元以上
10113
192
2656
200--100万元
8199
192
2332
100万元以下
12308
192
235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0万元以上
11209
192
2656
200—50万元
10464
192
2023
50万元以下
12308
190
2396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00万元以上
6874
451
2361
200--100万元
8253
226
2078
100万元以下
9424
217
2818
建筑业
100万元以上
9383
234
3281
100—50万元
9294
421
2460
50万元以下
10560
189
2705
房地产业
500万元以上
6838
245
2558
500—200万元
2814
511
2079
200万元以下
11427
406
2216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200万元以上
6516
556
2591
200—100万元
4123
1907
2727
100万元以下
6118
197
1559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00万元以上
6199
251
1919
200--100万元
5168
243
1980
100万元以下
7681
217
2234
 
(二)私营企业发展变化特点
2009年我市私营企业发展的明显特点是速度加快、势头强劲、质量较高、就业人数增加。主要体现在:
1、鼓励全民创业政策效果明显,私营企业发展势头强劲
2009年以来,省、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尤其是省、市工商局对私营企业放宽了企业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经营范围等登记条件的限制,把核准“吉林省”、“吉林”字词作为私营企业名称中字号使用的门槛降低到50万元,同时鼓励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冠长春市名,对初创的小规模公司实行注册资本零首付,在全国首开兴办“一元钱公司”的先河,鼓励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升级为公司,对私营公司组建集团的给予更多的优惠等,都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在这一系列政策的感召下,2009年我市新登记注册私营企业9591户,同比增长26.1%,是3年来发展最快最好的一年。截止到2009年末,全市私营企业突破了4万户大关。具体详见以下表:
 
近三年以来新发展私营企业对照表
单位:户
 
新发展户数
同比增加
   
公司
个人独资
合伙企业
2007年度
7468
+3.1%
6286
1167
15
2008年度
7614
+1.9%
6625
957
32
2009年度
9591
+26.1%
8107
1444
40
经过近年来的发展,我市私营企业规模和实力显著增强。以私营公司为例,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至1亿元的达到111户,1亿元至3亿元的达到42户,3亿元以上的达到4户。而2009年新设立的私营公司情况更为乐观,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至1亿元的12户,1亿元以上的3户。
2、私营企业以公司制为主体,公司成为私企的主要形式
截止到2009年末,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中,公司制企业达到32995户,同比增长13.1%,占全部私营企业总数的82%。其中有限责任公司29082户,同比增长13.7%;股份有限公司47户,同比增长80.8%;分公司3866户,同比增长5.9%。而作为私营企业的另外两种形式,个人独资企业6985户,合伙企业238户,二者合计仅占私营企业总数的18%。这一结果表明,公司这一现代企业形式,已经成为我市私营企业的主体。
从私营企业出资情况看,同比增幅较大。私营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508.7亿元,同比增长19.2%,占私营企业注册资本和出资额总数的95.5%。而出资增幅最大的则是个人独资企业,同比增长了1.48倍;合伙企业无论是户数、还是出资额均最少,其出资额同比增长20.0%。详见下表:
私营企业户数和注册资本(金)总额比较表
单位:户,亿元
 
企业户数(户)
同比增减(%)
注册资本及数额(亿 元)
同比增减%(%)
公司制企业
32995
13.1%
508.7
19.2%
个人独资企业
6985
24%
23.6
148.4%
合伙企业
238
8.2%
0.6
20.0%
 
3、私企多数从事第三产业,成为我市三产的骨干力量
在全部40218户私营企业中,从事第三产业的达29992户,占私营企业总数的74.5%,占内资、外资、私营企业总数的比例超过60%。而2009年新设立9591户私营企业中,从事第三产业的更高达7681户,占新设立私营企业总数的80.1% 。我市私营企业从事的第三产业中,户数最多的是批发和零售业,户数达16577户,占私营企业总数的41.2%;其次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4485户,占私营企业总数的11.2%;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2216户,占私营企业总数的5.5%。占私营企业总数5%以下的行业依次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1645户,广告业和居民服务及其他服务业各1353户,房地产业1215户,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159户,住宿和餐饮业543户。    4、民生计划全面落实,私企就业人数明显增加
2009年,我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30号)、《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等文件,按照《长春市民生行动计划》的部署,从服务发展、创新体制、强化监管、关注民生四个方面,进一步优化登记体制机制,支持发展科技型、外向型私营企业,鼓励私营企业做大做强。这一系列措施,使我市私营企业快速发展并大量吸纳就业人员,全年雇工超过18万人,同比增长21.2%。其中新设立的私营企业雇工4.11万人,同比增长10.1%。此外,各级工商机关还为4099名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等就业创业减免行政规费9.4万元,吸纳552名高校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
5、经营灵活的特点,决定了私企存续周期相对较短
从抽选的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房地产业等7个行业的情况看,私营企业的平均存续周期为1350天(3年半)。其中最短的出现在批发和零售业,仅为180天(6个月);最长的为制造业,为10195天(约28年)。另据抽样调查,这些生命周期较长的私营企业,均为改革开放初期涉入商海,经营较好的个体经营者,后来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成长壮大为私营企业。例如,中东集团、福寿德食品有限公司等,作为上世纪70年代末首批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目前仍是很有影响的私营企业。
详见下表:
              私营企业平均存续周期表
单位:天
 
注册资金
最长存续周期
最短存续周期
平均存续周期
批发和零售业
100万元以上
8785
181
1610
100—50万元
8904
182
1478
50万元以下
9484
182
1129
制造业
100万元以上
5198
262
1641
100-50万元
10195
195
1484
50万元以下
9485
180
133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0万元以上
7277
186
1614
100-50万元
4576
232
1519
50万元以下
5505
184
1107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00万元以上
4827
208
1650
50-100万元
4607
225
1611
50万元以下
5102
181
1229
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
100万元以上
3867
367
1515
100—50万元
4150
206
1272
50万元以下
5329
210
1059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00万元以上
3415
272
1376
100—50万元
4912
288
1489
50万元以下
4692
212
1102
房地产业
500万元以上
5404
213
1474
500--200万元
1564
463
1062
200万元以下
3362
237
1022
(三)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变化特点
2009年我市外资企业的特点是户数减少,但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增长20%左右,表明受金融危机影响,虽然一些外资企业关门停业,但目前存活的则整体实力不断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7个方面:
1、企业法人户数减少,但投资总额明显增加
截至2009年末,我市共有外资企业1043户(其中企业法人485户、分支机构558户),同比减少117户,下降10.1%,与2009年上半年相比下降幅度又提高6.7个百分点,因此有持续下滑的可能。在同比下降的户数中,企业法人下降10.5%、分支机构下降9.7%。实有的485户外资企业法人,投资总额达到64.6亿美元、注册资本36.6亿美元(其中外方28.2亿美元,同比增长28.8%)、实收资本29.7亿美元(其中外方21.0亿美元,同比增长18.0%)。从这组数据中可以看出,衡量外资企业实力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3项指标,同比分别增长24.1%、18.1%和12.9%。
详见以下图表:
外资企业实有户数及增减情况变化表
   
企业户数(户)
增减幅度
+%或-%)
   
2008年末
2009年末
   
1160
1043
-10.1
中外合资
203
165
-18.7
中外合作
13
10
-23.1
外商合资
10
12
20
外国法人独资
123
114
-7.3
外国自然人独资
46
46
0
台港澳与外国投资者合资
1
1
0
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88
84
-4.7
台港澳与境内合作
10
8
-20
台港澳法人独资
41
39
-4.9
上述外资企业中的分支机构
618
558
-9.7
上述外资企业中的分支机构
618
558
-9.7
       
         2009年,我市新设立的注册资本超过2000万美元的外资企业达到6户,其中5000万美元以上的2户。由一汽集团公司和美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各出资50%、在汽车产业开发区注册的一汽通用轻型商用汽车有限公司,美方认缴出资额1亿美元,目前大部分已经到位,表明我市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的措施已收到成效。
2、产业政策导向作用明显,第二产业领域户数过半
截止到2009年末,我市登记的外资企业中,第一产业8户,占总户数的0.8%,注册资本0.17亿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0.5%;第二产业551户,占总户数的52.8%,注册资本28.7亿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8.4%;第三产业484户,占总户数的46.4%,注册资本7.7亿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1.1%。
 
外资企业全部户数所占三次产业的比重
我市实有的外资企业,在第一产业领域的主要从事种养殖及其相关服务。在第二产业领域的主要以制造业为主,制造业户数达到515户,占二产户数的93.5%,仅汽车及其零部件制造企业就达76户。在第三产业领域中,从事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的达216户,占三产户数的44.6%;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71户,占三产户数的14.7%;从事房地产业的32户,占三产户数的6.6%。反映出我市外资企业从总体上看,符合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要求。详见下表:
 
外资企业所从事行业比例表
                                            单位:户
           
  
 重
           
1043
100%
        
8
0.8%
       
551
52.8%
          
515
49.4%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
0.7%
        
29
2.8%
        
484
46.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
1.1%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216
20.7%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65
6.2%
住 宿 和 餐 饮 业
71
6.8%
          
11
1.1%
       产 业
32
3.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9
2.8%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32
3.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
0.1%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2
1.2%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1
0.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
14.7%
 
3、从外商投资来源看,主要以亚太国家和地区为主
我市外资企业法人投资来源以亚太国家(地区)为主,亚太国家(地区)投资的企业法人达309户,占企业法人总户数的63.7%,其中尤以港资、韩资和日资为主。具体分布是:香港投资126户,占企业法人总户数的26.1%;韩国投资 71户,占企业法人总户数的14.6%;日本投资67户,占企业法人总户数的13.8%。这3个国家和地区在我市投资设立的外资企业法人总数达到264户,占我市外资企业法人总数的半壁江山。
另外,亚太地区的美国投资50户,占企业法人总户数的10.3%;加拿大投资12户,占企业法人总户数的2.5%;澳大利亚投资7户,占企业法人总户数的1.4%。
从欧洲国家的投资情况看,德国投资35户,占企业法人总户数的7.2%;英国投资6户,占企业法人总户数的1.2%;法国投资4户,占企业法人总户数的0.8%;荷兰、西班牙、瑞典各投资3户,分别占企业法人总户数的0.6%。欧洲国家在我市投资设立企业法人的比重达到了12.8%。
此外,拉丁美洲的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27户, 占企业法人总户数的5.6%。
 
外商投资的公司按国别(地区)登记户数情况表
单位:户
外商投资的公司总户数:485户
亚洲
309
非洲
3
欧洲
62
拉丁
美洲
35
北美洲
62
大洋洲
14
巴林
1
毛里
求斯
3
英国
6
巴巴
多斯
2
加拿大
12
澳大利亚
7
朝 鲜
1
 
 
德 国
35
巴西
1
美国
50
萨摩亚
4
香 港
126
 
 
法 国
4
开曼
群岛
2
 
 
马绍尔群岛共和国
1
以色列
1
 
 
意大利
2
古巴
1
 
 
 
 
日 本
67
 
 
卢森堡
1
墨西哥
1
 
 
 
 
澳 门
2
 
 
荷 兰
3
英属维京群岛
27
 
 
 
 
马来西
1
 
 
西班牙
3
 
 
 
 
 
 
新加坡
13
 
 
奥地利
1
 
 
 
 
 
 
韩 国
71
 
 
匈牙利
2
 
 
 
 
 
 
泰 国
5
 
 
瑞 典
3
 
 
 
 
 
 
台 湾
17
 
 
瑞 士
1
 
 
 
 
 
 
 
 
 
 
斯洛文
尼亚
1
 
 
 
 
 
 
其他国家地区
4
其他国家
地区
0
其他国家地区
0
其他国家地区
1
其他国家
 区
0
其他国家
 区
2
 
4、外资企业法人出资到位较好,非洲和欧洲情况最佳
485户外资企业认缴的36.6亿美元注册资本中,已经到位29.7亿美元,占认缴额的81.1%。按资本已经到位的份额看,到位率最高的是非洲,到位0.39亿美元,到位率达100%;其次是欧洲,到位3.9亿美元,到位率达98%;居第三位的是亚洲,到位16.9亿美元,到位率达81.0%;以后依次为北美洲、拉丁美洲、大洋洲及太平洋岛屿,分别到位2.9亿美元、4.5亿美元和1.1亿美元,到位率分别为77.9%、75.7%和55.8%。
在资本到位率较高的国家和地区中,到位率达100%的为巴林、朝鲜、澳门、马来西亚、毛里求斯、法国、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西班牙、奥地利、匈牙利、瑞典、瑞士、斯洛文尼亚、巴巴多斯、巴西、古巴、墨西哥和澳大利亚;到位率超过90%的依次为英国、萨摩亚、日本、新加坡、泰国、德国、开曼群岛和台湾;到位率最差的是马绍尔群岛。
详细情况见下表:
主要国家(地区)外资企业法人实收资本情况
单位:亿美元
 
实收资本:29.7亿美元,资本到位率81.1%
亚洲
非洲
欧洲
拉丁美洲
北美洲
大洋洲
实收资本
到位率
实收
资本
到位率
实收资本
到位率
实收资本
到位率
实收资本
到位率
实收
资本
到位率
16.88
81.0%
0.39
100%
3.95
98%
4.48
75.7%
2.93
77.9%
1.01
55.8%
香港
9.24
75.7%
毛里
求斯
0.39
100%
英国
0.47
97.9%
开曼群岛
0.31
91.2%
加拿大
0.20
90.9%
澳大利亚
0.79
100%
日本
3.64
98.4%
 
 
德国
2.65
97.1%
英属维京群岛4.02
73.9%
美国
2.74
77.4%
 
 
新加坡
0.79
 97.5%
 
 
法国
0.16
100%
 
 
 
 
 
 
韩国
2.31
74.2%
 
 
意大利
0.13
100%
 
 
 
 
 
 
泰国
0.46
98.7%
 
 
西班牙
0.25
100%
 
 
 
 
 
 
台湾
0.24
92.3%
 
 
瑞典
0.14
100%
 
 
 
 
 
 
 
5、以韩亚银行落户为标志,迎来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时代
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简称“韩亚银行”),是长春市的首家外资商业银行,该银行落户我市,给我市带来了金融“韩流”。韩亚银行在我市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及其他外币有价证券。作为韩国的第四大银行,在长春市设立分支机构,为我市引进更多的外资银行奠定了基础,将对我市构筑更完备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6、较高的企业年检率,客观反映了我市企业状况
2008年度全市外资企业应检户数为1160户,其中申报年检的980户(包括企业法人474户);通过年检户数为907户,因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年检的73户。总的计算,参检率达92. 6%,同比提高4.4个百分点。年检合格户数占应检户数的78.2%,参检企业的网上年检率达100%。
2008年度的外资企业年检结果表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外资企业经营遇到困难,一些企业曾出现停产停业现象,有的企业出现资金短缺及产品销售困难,造成企业利润大幅下降。还有部分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企业,在年检时前置许可相关证件超出有效期限,而相关部门换发新证的时间又较长,致使企业通过年检的时间滞后。
7、作为改革前沿的开发区,成为我市外资企业集中区
在我市目前实有的1043户外资企业中,有720户在开发区之外注册,其中外资企业法人仅占23.5%,外资企业分支机构数量超过七成,整体质量不高。而开发区内的外资企业情况则相反,虽然只有323户外资企业分布在2大国家级和2个省级开发区,但全市485户外资企业法人中,开发区却占316户,占全市外资企业法人总户数的65%以上。其投资总额更是达到53.7亿美元,占我市全部外资企业投资总额的83.1%;注册资本达29.5亿美元,占全部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80.6%;外方实际到位资本达16.7亿美元,占全部外方到位资本总额的79.5%,反映出我市开发区内的外资企业的整体质量较高。详见下表:
 
长春市外资企业分布情况
单位:户,亿美元
市局
户数
(其中法人)
投资总额
注册资本
(其中外方)
实收资本
(其中外方)
开发区之外
720(169)
10.9
7.1(6.1)
5.1(4.3)
高新开发区
144(141)
18.6
11.2(8.9)
8.8(6.3)
经济开发区
131(131)
27.2
14.1(10.5)
12.8(9.3)
净月开发区
23(23)
3.9
1.8(1.2)
1.1(0.8)
汽车开发区
25(21)
4.0
2.6(1.5)
1.8(0.4)
     
1043(485)
64.6
36.6(28.2)
29.7(21.0)
 
(四)个体工商户发展变化特点
目前,我市城镇与农村的个体户发展失衡,城镇个体户是农村的14.3倍,占全市个体户总数的93.5%。城镇个体户数量和质量均高于农村,是我市个体户发展的突出特点。
1、个体户数量大幅度增加,内在质量明显提高
截止到2009年末,我市实有个体户达到166035户,同比增长23.7%;资金数额达到53.9亿元,同比增长27.1%。其中城镇个体户达到155209户;农村个体户首次突破万户关口,达到10826户。城镇个体户资金数额不断增加,表明我市个体户规模和实力都显著增强,今后将有相当一部分升级为私营企业。以下的对照表,直观地反映了我市3年来个体经济的发展情况:
 
近三年来长春市个体户发展情况对照表
单位:户、亿元
  
总户数
增减幅度
出资额
增减幅度
其中
城镇户数
其中
农村户数
2007年
129011
-4.7%
36.6
-14.1%
123162
5849
2008年
134240
+4.1%
42.4
+16.1%
128004
6236
2009年
166035
+23.7%
53.9
+27.1%
155209
10826
 
我市个体户发展较快的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近两年来,省、市政府为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降低准入门槛,使更多的人自主创业或通过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再就业;二是从2008年9月1日开始,停征了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降低了个体户的经营成本,激发了全民创业的热情;三是2009年以来,我市工商部门开展了多次大规模清理取缔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把相当一部分无照经营者规范为合法经营的个体户。
2、个体经营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其主体是第三产业
2009年末的统计数据看,从事第三产业的个体户达155365户,占个体户总数的93.6%。其中户数最多的是批发和零售业,达101512户,占总户数的61.1%。排在第二位的是交通运输和仓储业,达18799户,占总户数的11.3%;排在第三位以后的依次为: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4946户,住宿和餐饮业13761户,分别占个体户总数的9%和8.3%。
值得关注的是,2009年我市个体户从事第二产业的达到7010户,同比增长20.4%,为近年来增速最快的一年,足以说明我市的个体户正在从竞争性的商业领域逐步转向第二产业的加工制造业领域。
3、城乡二元结构的特点,决定城镇从业人数高于农村
2009年全市个体户从业人数为30.82万人,同比增长25.3%。其中城镇个体户从业人数为28.69万人,农村个体户从业人数为2.13万人。按2009年末全市共760万人口,其中城镇364万人、农村396万人(因尚未公布统计公报,该数字为粗略数)匡算,2009年个体户从业人数约占总人口比例为4.1%。其中城镇个体户从业人数约占城镇人口比例的7.9%;农村个体户约占农村人口比例的0.5%。今后,随着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市城镇个体户增长速度将继续加快。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变化情况
2009年1月,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长府发〔2009〕2号),使我市迎来了合作社的高速发展时期。主要表现为:
1、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内在质量不断提高
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842户,出资额6.6亿元。其中2009年新设立合作社419户,出资额4.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4倍和5.8倍,一年新设立合作社的数量,与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至2008年底一年半时间设立的总数差不多。新设立合作社的出资额,与2008年以前相比大幅度增加,占我市全部合作社出资额的六成以上。这些数字足以说明,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愿望日益增强,农村经济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我市农村经济已经跨入“合作时代”。
2、种养业比例过大,表明合作社结构有待优化
在目前的842户合作社中,业务范围含有种植业的有355户,含有养殖业的有311户,含有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和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的各291户,含有农产品销售的260户,含有农产品储藏的30户,含有农产品加工的25户,含有农产品运输的12户,从事其他业务的143户。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大部分合作社从事多项业务,因此从事各种业务的合作社相加,其和超过合作社总数,属正常现象。
3、政策措施到位,激发了农民创社热情
市政府《关于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从登记服务、财政扶持、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用地用电优惠、奖励政策等方面,加强了对农民专业作社的扶持力度,极大调动了农民的入社热情。目前全市合作社已有上万个成员,其中农民成员占成员总数的99.1%。农安县是我市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大县,合作社的快速发展给农村经济带来了巨大生机活力。农安县万佳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超过4000人,成为全国入股社员最多的合作社,入社的农民每年人均收入6000元以上。
4、业务不断扩展,投资规模大幅增长
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从过去单一的种植、养殖业,向目前的农业服务、农产品加工、农机租赁、农产品销售等多领域拓展,从而提高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层次。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展,必然要求增加出资额。2009年,我市合作社出资总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194户,同比增长2.2倍;出资总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25户,同比增长4倍。令人可喜的是,2009年我市填补了没有1000万元以上合作社的空白,全年新登记4户1000万元以上的合作社。例如,九台市的田雨生态绿色水稻生产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和农机服务等多项业务,中央和省、市领导多次现场调研视察,并对其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企业年度检验及交易风险情况
(一)企业年度检验总体概况
2007年以来,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和省、市政府的要求,长春市各级工商机关始终把企业年度检验(简称“年检”)作为扶持企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的重要措施,坚持把“先服务、后执法,先发展、后规范”的服务理念贯穿于年检过程始终,提出了年检工作要“公开透明、上门指导、预约服务、规范高效”的要求,不断创新年检工作思路,改变以往坐等年检的传统方式,把上门年检、预约年检、窗口年检、联合年检、网上年检受理有机结合。由于措施得力,3年来各类企业年检率逐年攀升。
因在报告本部分的第三专题,对外资企业年检情况进行了专门分析,故在此只分析除外资以外企业的年检情况。
3年来的情况看,企业的年检率从2007年的78%上升到2008年的84%,2009年年检率更达到87%,突破历史最好水平。近3年来的企业年检情况详见下表:
20072009年企业年检统计表
单位:户
项目
年份
应检
实检
年检率
上门
服务率
吊销
年度
2007
37866
29412
78%
4209
14%
7377
06年度
2008
36771
31062
84%
5700
20%
4060
07年度
2009
38791
33609
87%
26776
80%
4039
08年度
 
 
以上数据表明,在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下,长春市企业年检率不降反升,主要原因是市委、市政府作出了 “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决策,迅速扭转了企业效益下滑的趋势,同时各级工商局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在2008年度企业年检中做好帮扶企业工作的通知》,从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入手,简化年检手续,减轻企业负担,强化服务举措,从而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年检率。
(二)工商部门为提高年检率所采取的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最大限度地扩大覆盖面。年检之前,各级工商机关在报刊上频繁发布年检公告和年检信息,组织各单位印刷企业年检宣传单12万份,向辖区企业逐户发送,提示企业按期参加年检。
2、改进年检方式,强化服务举措。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各登记机关加大服务力度,以工商所为单位,对辖区企业上门送达年检报告书,采取登门到户年检、预约年检和省、市、区三级联合年检等形式,有效提高了年检率。
3、修订企业年检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企业年检行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严格依法按规年检,不再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其他部门查验相关手续,极大降低了企业年检门槛,减轻了企业负担。
4、对民营企业适当放宽条件,避免因漏检而导致吊销。按照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对2009年7月发布退出市场公告后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3431户民营企业,予以延长半年吊销时限。
(三)四大开发区企业年检情况
3年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净月经济开发区和汽车产业开发区,企业年检率略好于全市平均水平。具体见下表:
 
 
20072009年开发区企业年检率对比
                                                   单位:户
项目年份
应检
实检
年检率
吊销
年度
2007
6787
4657
69%
1014
06年度
2008
6450
5574
86%
726
07年度
2009
6891
6086
88%
597
08年度
 
(四)企业市场交易风险分析
2009年我市共有913户企业(不含外资企业)申请注册资本分期缴付,其中内资公司130户(包括零首付公司64户),有8户到期未依法缴足;私营公司783户(包括零首付公司111户),有120户到期未依法缴足。共有72户企业的股权或出资,被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依法冻结,冻结金额4.7亿元;45户企业申请了股权质押登记,质押金额超过20亿元。
五、外地投资者在我市投资的情况
截止2009年末,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公司所实缴的资本中,域外资本共计95.4亿元。在此按两个标准分析:
(一)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公司域外资本情况
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下的公司中,域外资本为11.46亿元(内资企业0.84亿元、私营公司10.62亿元),域外资本来源主要是北京等3个直辖市和黑龙江、辽宁等16个省、自治区。其中域外资本额最多的是黑龙江,达2.61亿元;其次是辽宁1.65亿元;排在第三的是浙江1.06亿元。详见下表:
 
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企业域外资本来源分布
单位:万元
     项目
省市区
 资 企 业
 营 公 司
合计
法人投资
自然人投资
法人投资
自然人投资
北京
3672
113.0
235.0
4106.7
8126.7
天津
100
--
--
1597.8
1697.8
河北
105
226.0
--
4625.9
4956.9
内蒙古
100
1.6
--
4494.5
4596.1
辽宁
416
107.8
277.0
15699.4
16500.2
黑龙江
490
166.8
160.0
25263.7
26080.6
上海
397
3.37
--
1663.0
2063.3
江苏
290
380.0
--
6739.6
7409.6
浙江
680
41.0
72.8
9797.7
10591.5
安徽
--
10.0
--
2079.5
2089.5
福建
--
10.0
230.0
6448.9
6688.9
   江西
--
--
10.0
1008.0
1018.0
山东
--
52.0
--
3727.3
3779.3
河南
--
61.0
--
4937.4
4998.4
湖北
--
--
--
2039.0
2039.0
湖南
--
30.0
--
1278.0
1308.0
广东
660
45.0
245.0
3595.8
4545.8
四川
200
7.5
--
3533.8
3741.3
陕西
--
0.5
--
2319.2
2319.7
 
(二)注册资本超过500万元的公司域外资本情况
在注册资本超过500万元的公司中,域外资本为83.9亿元(内资企业22.9亿元、私营公司61.0亿元),域外资本来源主要是北京等2个直辖市和黑龙江、福建等12个省。其中域外资本数额最多的仍是黑龙江,达19.03亿元;其次是北京13.97亿元;排在第三的是浙江10.26亿元。详见下表:
 
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企业域外资本来源分布
单位:万元
    项目
省市
 资 企 业
 营 公 司
合计
法人投资
自然人投资
法人投资
自然人投资
北京
68318.0
4162.1
25418.5
41892.7
139791.3
天津
3970.0
738.2
--
6624.7
11332.9
河北
600.0
750.0
--
19921.0
21271.0
辽宁
9957.0
1179.7
3202.0
70109.6
84448.3
黑龙江
1508.0
9686.1
4590.0
174470.1
190254.2
江苏
22348.0
125.0
6240.0
35644.8
64357.8
浙江
15230.0
14670.6
1800.0
42418.0
74118.6
安徽
--
6004.0
--
11702.3
17706.3
福建
10976.9
4120.0
37500.0
50020.8
102617.7
山东
8446.0
2813.0
--
15843.0
27102.0
河南
1350.0
20.0
--
24092.1
25462.1
广东
15163.0
31.5
2379.0
27643.3
45216.8
四川
23797.2
77.5
--
1500.6
25375.3
陕西
3500.0
60.0
--
6671.1
10231.1
 
六、我市的重点热点行业发展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市将重点发展行走机械、农产品深加工、生物医药、光电子及现代服务业。为此重点分析了汽车零部件制造、其他行走机械、农产品深加工和小额贷款公司等行业。
(一)汽车零部件制造。目前实有内资企业131户(其中通过2008年度企业年检的为114户),注册资本32.5亿元。2009年新设立5户,注册资本0.60亿元;私营企业594户(其中通过2008年度企业年检的为489户),注册资本14.4亿元。2009年新设立52户,注册资本0.5亿元。
(二)其他行走机械。其他行走机械主要是轨道客车、摩托车、轮式拖拉机以及专用车,目前实有内资企业33户(其中通过2008年度企业年检的为28户),注册资本157.4亿元。2009年没有新设立的内资企业;私营企业52户(其中通过2008年度企业年检的为40户),注册资本2.1亿元。2009年新设立10户,注册资本0.16亿元。
(三)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目前实有内资企业47户(其中通过2008年度企业年检的为41户),注册资本3.6亿元。2009年新设立4户,注册资本0.16亿元;私营企业441户(其中通过2008年度企业年检的为328户),注册资本9.5亿元。2009年新设立70户,注册资本0.4亿元。
(四)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实有内资企业1户,注册资本0.2亿元。私营企业15户,注册资本2.7亿元。以上共16户小额贷款公司,均为2009年当年新设立。
七、省工商局在我市注册企业的情况
(一)省工商局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基本状况
截止2009年末,省工商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共35848户,与我市登记的企业户数(不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相比,相当于我市户数的70%。其中内资企业16738户、私营公司18028户、外资企业1082户(其中企业法人433户、分支机构649户)。内资企业和私营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合计1030亿元(其中内资企业802.9亿元、私营公司227.1亿元);外资企业投资总额95.6亿美元、注册资本48.6亿美元。
(二)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行业分布
1、内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行业分布情况
省工商局登记的34766户内资和私营公司中,排在第一位的与我市相同,都是批发和零售业,共9962户(其中内资企业3778户、私营公司6184户),排在第二位的是制造业,达9326户(内资企业5110户、私营公司4126户),排在第三位的是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为2981户(内资企业204户、私营公司2777户),排在第四位的建筑业2104户(内资企业1334户、私营公司770户);第五位以后的依次为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业1682户(内资企业1375户、私营公司307户),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501户(内资企业645户、私营公司856户),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449户(内资企业1262户、私营公司187户),金融业1135户(内资企业1115户、私营公司20户),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53户(内资企业502户、私营公司451户),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831户(内资企业300户、私营公司531户),房地产业816户(内资企业308户、私营公司508户),农、林、牧、渔业690户(内资企业278户、私营公司412户),住宿和餐饮业473户(内资企业200户、私营公司2737户)。
2、外资企业的行业分布情况
在省工商局登记的1082户外资企业中,排在第一位的是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共468户;其次是制造业,达310户;第三为批发和零售业,为49户;农、林、牧、渔业与住宿和餐饮业并列第四位,均为39户;排在第六至第十位的依次为房地产业34户,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8户,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7户,采矿业与金融业均为15户。此外,还有从事其他行业的外资企业58户。
(三)2009年新登记注册企业情况
2009年,省工商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共新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990户。其中新设内资企业295户,注册资本金22.6亿元;新设私营企业公司647户,注册资本金25.3亿元;新设外资企业48户,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分别为4.6亿美元和2.3亿美元(其中外方出资2.1亿美元)。
(四)省工商局登记注册市场主体的数量分析
从登记注册户数情况看,省工商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相当于我市登记注册的两倍,私营公司登记数量接近我局登记户数的一半,登记注册的外资企业略高于我局登记注册的户数。
从登记注册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情况看,省工商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和私营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均少于我市登记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数额,说明其登记资本门槛过低。但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则高于我市登记的外资企业,反映出省工商局登记的外资企业实力较强。
省工商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企业数量较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省工商局登记企业的注册资本金门槛过低。从全国情况看,广东省工商局对内资企业一概不登记,全部由所在地工商局登记;江苏省与南京市、黑龙江省与哈尔滨市工商局的登记事权划分界限,均为1000万元;辽宁省与沈阳市工商局登记事权划分界限为500万元。而我省工商局与市工商局的登记事权划分界限则为200万元。2009年,省工商局又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一再降低本级登记注册门槛,导致大批企业为冠省名而到省工商局登记注册。
二是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原有基数大。早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实行分级登记,即省直部门设立的企业由省工商局登记,有些中直企业也在省工商局登记,致使其登记企业基数非常大;而随着原有效益较好企业的投资扩张和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众多企业又设立新的企业,也直接在省工商局登记;同时,2008年下半年以来,中央和省扩大固定资产投资的新项目,也是大部分在省工商局登记,致使其登记户数越来越多。
三是外资企业登记实行按注册资本数额登记的制度。按现行法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按审批机关的级别对应登记。凡是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企业,须由省里审批、省工商局登记;只有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企业,才由我市审批、市工商局登记。
八、我市市场主体与十五城市的对比情况
因区位因素所限,我市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外资企业数量是最少的,故没有进行对比。除此之外,我市的其他市场主体数量,也处于下游。
对比全国10个副省级省会城市,从内资企业情况看,我市数量最少,但总体实力好于济南和西安;而私营企业无论从数量上还是实力上,在副省级城市的排名均靠后;个体户的情况大体与济南差不多;合作社可比的城市主要在东北、山东和中西部等农业份额较大的城市,在这方面尽管我市发展很快,在全省处于排头,但在全国只与西安差不多,远不如山东、辽宁、黑龙江等地的城市。由此可见,我市在培育、发展各类市场主体方面,与其他同等城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因此,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仍应把大力发展各类市场主体总量、特别是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为工作重点,政府各部门应齐心协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实现跨越式发展,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积蓄能量,夯实基础。
详见下表:
 
副省级城市内资和私营企业发展情况比较表
(按全国行政区划排序,单位:户、亿元)
项目
 
城市
内资企业
私营企业
2009年期末实有
本期登记
2009年期末实有
本期登记
户数
注册资本(金)
户数
注册资本金)
户数
注册资本(金)
户数
注册资本金)
沈阳
21642
2098.1
729
180.9
79222
1463.3
14912
198.2
大连
18444
2021.5
1269
171.2
80271
1331.1
12628
192.4
长春
8953
1059.3
618
67.7
40218
532.9
9591
92.8
哈尔滨
41177
1380.1
7047
90.0
70838
1001.6
8176
108.2
南京
19977
2349.0
1033
186.3
123961
1796.0
18674
191.4
杭州
22232
2054.4
1887
156.3
140938
3236.9
22693
407.0
宁波
16996
1948.3
1152
121.4
114426
2021.9
19296
265.0
厦门
8502
1092.3
491
43.9
64179
1282.3
9285
159.3
济南
14873
791.7
736
34.6
55003
605.5
10419
78.6
青岛
16602
1597.5
895
107.2
103701
1604.7
19328
247.7
武汉
28111
2175.8
2027
140.6
128847
2686.1
24701
371.1
广州
31054
2830.2
2431
117.8
175245
2168.7
34018
252.2
深圳
16793
2012.3
1222
44.4
257063
7221.4
41385
510.7
成都
90057
2634
2234
374
162975
1722
25685
268.5
西安
59478
965.3
929
123.0
79922
985.1
17745
203.9
副省级城市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比较表
(按全国行政区划排序,单位:户、亿元)
项目
 
城市
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2009年期末实有
本期登记
2009年期末实有
本期登记
户数
资金额
户数
资金额
户数
出资额
户数
出资额
沈阳
218006
118.7
35255
16.4
1873
23.9
972
12.2
大连
238625
115.9
56186
26.8
1228
25.6
446
10.7
长春
166035
53.9
43889
17.1
842
6.6
419
4.1
哈尔滨
295525
183.4
61437
30.8
2226
23.5
1511
17.5
南京
215995
142.6
50568
35.5
907
1.2
501
8.3
杭州
284561
133.6
54484
34.1
1605
8.0
682
4.6
宁波
274591
115.6
54436
28.8
1749
11.9
713
7.3
厦门
85277
20.6
16734
5.3
113
1.4
77
1.2
济南
162700
65.3
58423
23.5
2011
17.9
920
9.9
青岛
243782
65.4
69243
19.3
2949
12.2
1825
8.5
武汉
435691
89.9
69264
26.4
603
7.1
265
2.8
广州
552031
91.3
129011
23.3
281
1.2
186
1.1
深圳
376411
63.9
62854
14.6
——
——
——
——
成都
650946
150
67466
29.4
1658
23.1
629
6.9
西安
306245
99.5
57228
28.1
913
8.1
247
2.6
 
参考资料:1、长春市工商局2009年度各项统计报表;
          2、吉林省工商局2009年度相关统计报表;
          3、全国各副省级城市工商局提供的相关数据;
          4、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5、长春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相关案例。